Contact联系我们

广州律师|广州法律在线|法律顾问
地址:广州市天河路华夏路30号富力盈通大厦3708室
网址:http://gz12368.com
E-mail:a-jin2006@163.com
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
作者:广州法律在线 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11/9/28 19:35:34
(一)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,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;
(二)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、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(附件1);
(三)无自有产权住房,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;
(四)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:
1.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;
2.购买解困房、安居房、经济适用住房;
3.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;
4.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;
5.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;
6.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。
(五)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。
附件:
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月可支配收入、家庭年可支配收入、人均居住面积及家庭资产净值限额标准 |
家庭组成(人) |
家庭月可支配收入(元) |
家庭年可支配收入(元) |
年人均可支配收入(元) |
人均居住面积(m2) |
家庭资产净值限额(万元) |
1 |
1524 |
18287 |
18287 |
<10 |
11 |
2 |
3048 |
36574 |
<10 |
22 | |
3 |
4572 |
54861 |
<10 |
33 | |
大于4 |
6096 |
73148 |
<10 |
44 |
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|
银行存款 |
含现金和借出款 |
土地、房产 |
购买或出售的住宅、商业及工业物业,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,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,且房产、土地与借贷情况无关,价值以现估价为准确无误。 |
汽车 |
自用和经营用车辆,价值以现估价值为准。 |
投资类资产 |
含企业股份、股票、各类基金、债券等投资类资产。 |
收藏品 |
字画、古币、陶器等古董,黄金、白银等贵金属,邮票、货币等收藏品。 |
备注 |
1、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(包括纳税证明)以供查阅。 2、申请人在申报家庭资产时,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 全部统计在内。 3、申请人须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 所有资产。 |
上一篇:如何撤销公证委托
下一篇: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